敘述 – IOPC 投訴信息公告 2/2023 年第一季度

每個季度,警察行為獨立辦公室 (IOPC) 都會從警察部門收集有關如何處理投訴的資料。他們用它來製作資訊公告,根據許多措施列出績效。他們將每個部隊的數據與他們的數據進行比較 最相似的部隊群 英格蘭和威爾士所有部隊的平均值和總體結果。

下面的敘述伴隨著 2023/24 年第二季度 IOPC 投訴信息公告:

警察和犯罪事務專員辦公室繼續監測和審查部隊的投訴管理功能。最新第二季(2/2023)投訴資料涉及素裡警方在 24 年 01 月 30 日至 2023 月 XNUMX 日期間的表現。

指控類別抓住了投訴中表達的不滿的根源。投訴案例將包含一項或多項指控,並為記錄的每項指控選擇一個類別。請參考IOPC 法定指導 收集有關警方投訴、指控和投訴類別定義的資料。 

該辦公室的投訴主管很高興地報告說,薩裡警方在記錄公眾投訴和聯繫投訴人方面繼續表現出色。提出投訴後,警方平均需要一天的時間來記錄投訴,並需要 1-2 天的時間來聯繫投訴人。

薩裡警方共收到 1,102 起投訴,比去年同期 (SPLY) 減少了 26 起。它也與無國界醫生組織類似。測井和接觸性能仍然強於 MSF 和全國平均水平,即 4-5 天(見 A1.1 節)。這與上季(1/2023 年第一季)的表現相同,是警隊和 PCC 都引以為傲的表現。然而,您的 PCC 繼續關注的一個方面是根據附表 24 記錄並記錄為「初步處理後不滿意」的案件的百分比。

在第一季(1/2023)數據發布後,OPCC 投訴負責人與部隊達成協議進行審查,以便了解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情況。這是一個長期以來一直存在的問題。薩裡警方是個例外,24% 的案件因初次處理後不滿意而被記錄在附表 31 中。與無國界醫生組織和全國平均水平(回顧記錄為 3% 和 17%)相比,這幾乎是兩倍。我們仍在等待本次審查的結果,這是您的 PCC 繼續追求的領域。客戶服務和高品質的投訴處理是 PCC 熱衷且不妥協的領域。

儘管警隊在整體初步投訴處理時間方面的改進值得讚揚,但更值得探索的領域是記錄的指控數量(見 A1.2 節)。第二季度,警方記錄了 2 起指控,每 1,930 名員工中有 444 起指控。後者高於 SPLY 和 MSF(1,000)以及全國平均(360)。可能是無國界醫生/國家部隊對指控的記錄不足,或者薩裡警方普遍過度記錄。已要求對此進行審查,我們期待在適當的時候提供更新。

所投訴的領域與 SPLY 領域大致相似(請參閱「A1.2 節所投訴的內容」圖表)。關於第二季度的及時性,我們讚揚部隊將完成附表 2 以外的案件所需的時間減少了三天。這比無國界醫生和全國平均水平要好。這是繼第一季也取得的改進之後的結果,值得一提的是,因為 PSD 內的獨特營運模式旨在有效處理初次報告時以及可能的附表 3 之外的投訴。

此外,部隊將完成附表46 記錄的當地調查案件所需的時間減少了204 天(158/3)。在第一季度和之前在第四季度(1/4) 數據中提到的,部隊實際上比無國界醫生所花的時間更長/全國平均完成此類別下記錄的病例(2022 天,而[無國界醫生] 為 23 天,[國家] 為 200 天)。 PCC 的審查揭示了 PSD 部門內部的資源挑戰,目前似乎已解決,並對及時性產生了積極影響。這是警方繼續監測的一個領域,並尋求不斷改進,特別是確保調查及時且相稱。

在處理指控方面,警隊處理了附表40以外的指控的3%。這表明警隊希望盡快處理投訴,並儘可能讓投訴人滿意。以這種方式處理投訴,不但可以讓投訴人得到滿意的解決,也可以讓警隊集中精力處理那些確實需要徹底、及時調查的案件。

當 IOPC 收到警方的轉介時,它會審查他們提供的資訊。 IOPC 決定此事是否需要調查以及調查類型。推薦完成的時間可能與收到推薦的時間不同。如果部隊強制提交但不符合強制提交標準,則該事項可能不屬於 IOPC 的評估職權範圍,並將被判定為無效。決定的總和可能與完成的轉介數量不符。這是因為所提及的某些事項可能在 1 年 2020 月 XNUMX 日之前已引起有關當局的注意,並做出了管理或監督的調查類型決定。

B 部分轉介(第 8 頁)顯示,警隊向 IOPC 提出了 70 份轉介。這比 SPLY 和 MSF (39/52) 還要多。然而,令人擔憂的是 IOPC 正在確定的當地調查數量。在第二季期間,警方進行了 2 次本地調查,而 SPLY 進行了 51 次。這對 PSD 提出了額外的要求,OPCC 投訴負責人將與 IOPC 探討這個問題,以確定調查決策模式是否合適。

PCC 希望讚揚警方減少了根據「不採取進一步行動」(NFA)(D2.1 和 D2.2 節)提出的指控數量。對於附表 3 之外的案件,警隊僅佔 8%,而 SPLY 則佔 54%。第一季這一比例為 66%。此外,對於附表 1 內的此類案件,警隊僅記錄了 10%,而 SPLY 的比例為 3%。這是出色的表現,表明數據完整性不斷提高,遠優於 MSF 和全國平均水平。警隊也更採用了反思實踐要求改進 (RPRP) 方法(67% 對比 SPLY 29%),並展示了對學習而非紀律的重視。

如果投訴已根據《3 年警察改革法》附表 2002 記錄,投訴人有權申請複審。如果一個人對投訴的處理方式或結果不滿意,可以申請審查。無論投訴是否已由相關當局調查或以調查以外的方式處理(非調查),這均適用。審查申請將由當地警察機構或 IOPC 予以考慮;相關審查機構取決於投訴的具體情況。 

在第二季度(2/2023 年),OPCC 平均需要 24 天才能完成投訴審核。這比 SPLY 需要 34 天的時間要好,並且比 MSF 和全國平均水平要快得多。 IOPC 平均需要 42 天才能完成審核(比 SPLY 的 162 天長)。 IOPC 意識到延誤情況,並定期與 PCC 和薩裡警方溝通。

作者:  Sailesh Limbachia,投訴、合規與平等、多元化與包容性主管

日期:  二〇二二 年十二月 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