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上訴審裁處(警察不當行為上訴)

警察上訴審裁處 (PAT) 審理針對警官或特警提出的嚴重(嚴重)不當行為調查結果提出的上訴。 PAT 目前受 2012 年警察上訴法庭規則的管轄,該規則於 2015 年進行了修訂。修正案規定了上訴聽證會可能公佈的內容,並允許公開舉行上訴聽證會。

薩里警察與犯罪專員辦公室負責任命主席進行訴訟。 公眾現在可以作為觀察員參加上訴聽證會,但不得參與訴訟程序。